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0

10.“约翰写信给七

10.“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表凡在基督教界和亲近教会的所有人,圣言就在基督教界,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七个教会”不是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基督教界的教会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数字都表示事物,其中“七”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因此也表示完全和完美之物,出现于圣言中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在相反的意义上,则出现于论述亵渎之物的地方。所以这个数字涉及神圣之物,在相反的意义上则涉及亵渎之物。数字之所以表示事物,就像名词的形容词,赋予事物某些品质,是因为数字本是属世的;属世的事物由数字来限定,属灵的事物由事物及其状态来限定。因此,人若不了解圣言、特别是启示录中数字的含义,不可能明白其中所包含的诸多奥秘。由于“七”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所以很明显,“七个教会”是指基督教界的所有人,圣言就在基督教界,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这些人若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就会成为教会本身。
正因如此,安息日设立于第七日,第七年则称为安息年,七个七年称为禧年,以此表示教会的一切神圣之物。因同样的缘故,在但以理书和其它经卷中,“一周”(或七日)表示自始至终的一个完整时期,且论及教会。在下列经文中,数字“七”所表相同:
七个金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启示录1:13)
祂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6,20)
神的七灵。(启示录1:4;4:5)
又有七盏火灯。(启示录4:5)
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他们。(启示录8:2)
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5:5,6)
盛满末后七灾的七碗。(启示录16:1;21:9)
封严书卷的七印。(启示录5:1)
同样还有以下经文:
他们的手要承接七天。(出埃及记29:35)
它们要成圣七天。(出埃及记29:37)
每逢供职的时候,他们都要穿圣衣七天。(出埃及记29:30)
他们七天不可出会幕的门,等到他们承接圣职的日子满了。(利未记8:33,35)
要在坛角上行七次赎罪之礼。(利未记16:18,19)
坛因膏油七次而成圣。(利未记8:11)
对着幔子弹血七次。(利未记4:16,17)
向东弹七次。(利未记16:12-15)
除污秽的水向会幕弹七次。(民数记19:4)
逾越节要庆祝七天;要吃无酵饼七日。(出埃及记12:15;申命记16:4-7)
同样:
犹太人因他们的罪而受惩罚七倍。(利未记26:18, 21, 24, 28)
所以大卫说:
归还我们的邻邦,加七倍归到他们怀里。(诗篇79:12)
“七倍”指彻彻底底地。再如这些地方:
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如同银子在泥炉中炼过七次。(诗篇12:6)
饥饿的,再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的教会,“多有儿女的”是指拥有圣言的犹太人的教会。再如:
生过七子的妇人力衰气绝。(耶利米书15:9)
同样: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点火烧军械,他们必用火烧它们,直烧七年;他们必葬埋歌革,洁净那地七个月。(以西结书39:9, 11-12)
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马太福音12:45)
此处描述的是亵渎。他所带回的“七个灵”表邪恶的一切虚假,因而表良善和真理的彻底灭绝。“龙的七头”和“他头上的七个冠冕”(启示录12:3)表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亵渎。综上所述,明显可知,“七”涉及神圣或亵渎之物,表示所有和全部。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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