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启1:4.“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在拥有圣言,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基督教界,并靠近或转向教会的人。“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基督教界的教会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数字都表示事物,“七”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因而也表示完全和完美之物,出现在圣言中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在反面意义上则出现在论述亵渎之物的地方。因此,这个数字涉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涉及亵渎之物。数字表示事物,更确切地说,就像名词的某些形容词,赋予事物某种品质。这是因为数字本身是属世的,属世事物通过数字来衡量,属灵事物则通过事物及其状态来衡量。因此,人若不知道圣言中,尤其启示录中的数字的含义,就无法知道其中包含的诸多奥秘。既然“七”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那么很明显,“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在拥有圣言,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基督教界的人。这些人若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就会形成教会本身。
正因如此,安息日设立在第七日,第七年称为安息年;第四十九年(the seven times seventh year)被称为禧年,禧年表示教会中的一切圣物。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但以理书和其它地方,“一七”表示从头到尾的一个完整时期,并论及教会。在下列经文中,“七”表示类似事物:
七个金灯台,人子在它们中间。(启示录1:13)
祂右手所拿的七星。(启示录1:16, 20)
神的七灵。(启示录1:4; 4:5)
七盏火灯。(启示录4:5)
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他们。(启示录8:2)
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5:5-6)
盛满末后七灾的七个小瓶。(启示录16:1; 21:9)
封书卷的七印。(启示录5:1)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
他们的手充满七天。(出埃及记29:35)
它们分别为圣七天。(出埃及记29:37)
在供职的时候,他们要穿圣衣七天。(出埃及记29:30)
他们七天不可出会幕的门,等到他们承接圣职的日子满了。(利未记8:33, 35)
要在坛角上行七次赎罪之礼。(利未记16:18-19)
坛要用油七次而成圣。(利未记8:11)
向幔子的方向连续弹血七次。(利未记4:16-17)
向东连续弹七次。(利未记16:12-15)
向会幕的方向连续弹七次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4)
逾越节颂扬七天;吃无酵饼七天。(出埃及记12:15; 申命记16:4-7)
同样:
犹太人因他们的罪而受七倍的惩罚。(利未记26:18, 21, 24, 28)
因此,大卫说:
归还我们的邻邦,加七倍归到他们怀里。(诗篇79:12)
“七倍”是指完全。再如这些地方:
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是在炉中炼过七次的银子。(诗篇12:6)
饥饿的,不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是外邦人的教会,外邦人没有圣言;“多有儿女的”是犹太人的教会,犹太人拥有圣言。耶利米书:
生过七个的妇人必衰弱,呼出她的灵魂。(耶利米书15:9)
同样: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点火烧军械,他们必用火烧它们七年;他们必埋葬歌革,洁净那地七个月。(以西结书39:9, 11-12)
马太福音:
污灵必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马太福音12:45)
此处描述的是亵渎,他回来所带的“七个灵”表示一切邪恶之虚假,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完全灭绝。“龙的七头”和“他头上的七个冠冕”(启示录12:3)表示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亵渎。由此明显可知,“七”涉及神圣或亵渎之物,表示所有或全部和完全。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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