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启1:4.“约翰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在拥有圣言,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基督教界,并靠近或转向教会的人。“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基督教界的教会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数字都表示事物,“七”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因而也表示完全和完美之物,出现在圣言中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在反面意义上则出现在论述亵渎之物的地方。因此,这个数字涉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涉及亵渎之物。数字表示事物,更确切地说,就像名词的某些形容词,赋予事物某种品质。这是因为数字本身是属世的,属世事物通过数字来衡量,属灵事物则通过事物及其状态来衡量。因此,人若不知道圣言中,尤其启示录中的数字的含义,就无法知道其中包含的诸多奥秘。既然“七”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那么很明显,“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在拥有圣言,通过圣言认识主的基督教界的人。这些人若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就会形成教会本身。
正因如此,安息日设立在第七日,第七年称为安息年;第四十九年(the seven times seventh year)被称为禧年,禧年表示教会中的一切圣物。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但以理书和其它地方,“一七”表示从头到尾的一个完整时期,并论及教会。在下列经文中,“七”表示类似事物:
七个金灯台,人子在它们中间。(启示录1:13)
祂右手所拿的七星。(启示录1:16, 20)
神的七灵。(启示录1:4; 4:5)
七盏火灯。(启示录4:5)
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他们。(启示录8:2)
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5:5-6)
盛满末后七灾的七个小瓶。(启示录16:1; 21:9)
封书卷的七印。(启示录5:1)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
他们的手充满七天。(出埃及记29:35)
它们分别为圣七天。(出埃及记29:37)
在供职的时候,他们要穿圣衣七天。(出埃及记29:30)
他们七天不可出会幕的门,等到他们承接圣职的日子满了。(利未记8:33, 35)
要在坛角上行七次赎罪之礼。(利未记16:18-19)
坛要用油七次而成圣。(利未记8:11)
向幔子的方向连续弹血七次。(利未记4:16-17)
向东连续弹七次。(利未记16:12-15)
向会幕的方向连续弹七次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4)
逾越节颂扬七天;吃无酵饼七天。(出埃及记12:15; 申命记16:4-7)
同样:
犹太人因他们的罪而受七倍的惩罚。(利未记26:18, 21, 24, 28)
因此,大卫说:
归还我们的邻邦,加七倍归到他们怀里。(诗篇79:12)
“七倍”是指完全。再如这些地方:
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是在炉中炼过七次的银子。(诗篇12:6)
饥饿的,不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是外邦人的教会,外邦人没有圣言;“多有儿女的”是犹太人的教会,犹太人拥有圣言。耶利米书:
生过七个的妇人必衰弱,呼出她的灵魂。(耶利米书15:9)
同样: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点火烧军械,他们必用火烧它们七年;他们必埋葬歌革,洁净那地七个月。(以西结书39:9, 11-12)
马太福音:
污灵必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马太福音12:45)
此处描述的是亵渎,他回来所带的“七个灵”表示一切邪恶之虚假,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完全灭绝。“龙的七头”和“他头上的七个冠冕”(启示录12:3)表示对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亵渎。由此明显可知,“七”涉及神圣或亵渎之物,表示所有或全部和完全。
1122.“必不见悲哀”表示他们永远不会遭受荒凉,也不会灭亡。这从“不见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表示(没有)保护的“寡妇”时,“不见悲哀”是指荒凉和灭亡。“悲哀”在此指的是统治,这种统治是没有止境的。此外,巴比伦人在心里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通过各种技艺来坚固自己。他们已经这样做了,因为他们迎和自己,现在仍不断通过尘世和世俗之爱的快乐迎和自己,尤其迎和地上的首领,并通过这种方式捕捉灵魂,由此从内层与他们结合;他们坚固自己的方式还包括,如果人们没有表现出盲目的信仰,他们就利用炼狱的恐怖来激起他们的恐惧,每当有人出言反对他们的统治时,这人就会受到宗教裁判所的审判。此外,他们还利用他们所勒索的供词来窥探秘密;他们又通过增加修道院扩充军队,在城墙和城门的四围都部署了守卫。然而,他们只在地上有这样的守卫,在灵界却没有;在灵界,存在于最后审判之前的避难所不再提供给任何人。因为他们死后一进入灵界,就立刻被分离,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都被扔进地狱;其余的人则被送往各个社群。因此,如今的巴比伦荒凉并灭亡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人看来,他似乎靠自己活着,但这是一个谬论;如果这不是一个谬论,那么人就能从自己爱神,从自己变得智慧。生命看似在人里面,或说表象是,生命在人里面,因为它从主流入他的至内层,而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的思维视觉,因而远离感知;还因为作为生命的主因,和作为生命接受者的工具因,作为一个原因共同作用,这在工具因,也就是接受者,因而在人里面,感觉就好像在他自己里面一样。这种情况与以下感觉是一样的,即:光在眼睛里,并产生视觉;声音在耳朵里,并产生听觉;空气中的挥发性颗粒在鼻孔里,并产生嗅觉;食物的可溶性颗粒在舌头上翻动,并产生味觉;而事实上,眼睛、耳朵、鼻子和舌头都是接受性的器官物质,也就是工具因,而光、声音、空气中的挥发性颗粒和舌头上滚动的可溶性颗粒,是主因;这些原因,即工具因和主因,作为一个原因共同作用;起作用的,被称为主因,让自己被作用的,被称为工具因。人若更深地探究这个主题,就能看到,人就属于他的一切而言,是生命的一个器官,产生感觉和感知的东西从外面进入,正是生命本身使人貌似凭自己去感觉和感知。生命看似在人里面的另一个原因是,神性之爱具有这种性质,它渴望将自己的东西传给人,或说渴望它自己的东西是人的;但它仍教导说,这不是人的。主也渴望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动,但他仍要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做到的。否则,人无法改造(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AE 971, 9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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