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一位火星居民被指给我看,确切地说,他不是真正的居民,而是一个类似火星居民的灵人。他的脸就像我们地球居民的脸,只是脸的下面部分因没有胡须而发黑;事实上,他一根胡须也没有,取而代之的是这块黑色区域。这黑色向两边延伸,直到两耳下面。脸的上面部分发黄,就像我们地球上并非纯白居民的脸。
这些灵人继续说,在火星,他们以树上的果实,尤其从地里长出来的一种圆形果实,以及豆类为食。他们所穿的衣服由某些树的树皮纤维制成。这些树皮纤维具有一种黏稠性,以致它们能被编织,也能通过它们自身带有的一种树胶被粘在一起。此外,他们还讲到,火星居民知道如何制造液态火,以便在傍晚和夜间为他们提供照明。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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