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至于灵人与木星居民同在的详情,既有惩罚他们的灵人,也有教导他们的灵人,还有控制他们的灵人。实施惩罚的灵人会贴近左侧,倾向于后背;当处于这个位置时,他们就从此人的记忆中提取出他所行、所思的一切。这对灵人来说,是很容易的事,因为一靠近一个人,他们就能进入他的全部记忆;若发现他曾作过恶事,或思想过恶事,就会指责他,还会惩罚他,在关节、脚或手这些地方施以疼痛,或在上腹部周围施以疼痛。在许可的情况下,灵人做这种事也是非常巧妙、迅捷的。当这类灵人靠近一个人时,他们就用恐怖和惊惧击打他,让他意识到他们的靠近。当恶灵,尤其那些活在世上时曾做过强盗的恶灵靠近人时,他们也能激起恐惧。
为叫我知道这些灵人在靠近他们星球的人时如何行事,他们当中的一个灵人被允许靠近我。当他在旁边时,我清楚分明地感觉到一种恐怖和惊惧;然而,这种恐怖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因为我知道他就是这类灵人。实际上,我也能看到他,他看上去就像一团乌云,乌云里有移动的星星。移动的星星表示虚假,固定的星星表示真理。他贴近我左侧朝向后背的地方,也开始因我所行、所思的事指责我;这些事都是他从我的记忆中提取出来的,还进行了恶意曲解。不过,天使阻止了他。当他发现,他与一个并非他星球上的人在一起时,便开始与我交谈,说,一靠近一个人,他就知道这个人曾经所行、所思的全部细节;然后就严厉地指责他,还以各种疼痛惩罚他。
还有一次,同样是一个实施惩罚的灵人来到我这里,和前一个灵人一样贴近我腰部以下的左侧。他也想惩罚我,但被天使制止了。不过,他向我演示了若他们星球的人行恶,或意图行恶,他们被允许施加给这些人的惩罚种类。除了关节的疼痛外,他们还在腹部中间的周边区域引发一种疼痛的收缩,这种疼痛的收缩感觉像是被一条尖细的带子勒紧一样。然后,另一种惩罚是窒息的咒语,直到受害者感到极其痛苦;还有,一段时间内除了面包外,不让他们吃任何东西;若他们仍旧不停止做这类事,最后就是死刑;以及剥夺他们从妻儿和同伴那里所享受的快乐。这些惩罚也伴随着疼痛的感觉。灵人可进入人的整个记忆,但没有什么东西能从他们的记忆进入人的记忆(AC 2488, 5863, 6192, 6193, 6198, 6199, 6214)。天使则能进入启动并指导人的所思、所愿和所行的情感和目的(AC 1317, 1645, 5844)。在圣言中,星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也就是真理(AC 2495, 2849, 4697)。在来世,真理由固定的星星来代表,但虚假由游荡的星星来代表(AC 1128)。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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