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我进一步得知,木星也有些人自称圣徒,他们以惩罚的威胁命令自己的大量仆人给他们送上主的头衔。这些人还禁止他们敬拜宇宙之主,声称自己就是中保主,会把他们的祈求转达给宇宙之主。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称宇宙之主,就是我们的主为独一主,而是称祂为至高主,因为他们也自称主。
他们称他们世界的太阳为至高主的脸,认为祂在那里有自己的圣殿;因此缘故,他们也拜太阳。其余的居民都厌恶他们,不愿与他们有什么瓜葛,既因他们拜太阳,也因他们自称主,被他们的仆人拜为中保神。
灵人向我展示了这些人头上的遮盖物,是一顶黑色的塔形帽子。
在来世,这样的人出现在右后方,位置稍微高一点。他们雕像一样坐在那里,一开始还被侍奉过他们的仆人崇拜。但不一会儿,连这些人也嘲笑他们。使我惊奇的是,他们的脸如同着了火那样发光;这是由于他们一直以为自己是圣徒。尽管他们的脸显得火热,他们实际上却很冷,并且拼命地想得到温暖。由此明显可知,使他们发光的火是自我之爱的愚昧幻火。为了取暖,他们觉得自己在劈柴;在劈柴时,他们看见木柴下面有像人一样的东西,同时他们试图攻击这个人。这是由于他们将功德和神圣归给自己。凡在世时如此行的人到了来世,都觉得自己在劈柴。这种事也发生在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身上,我在别处描述过他们。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主题,我在此补充有关他们的经历。
那些将功德置于自己的好行为和工作的人就在脚底下面的低地。他们当中许多人觉得自己在劈柴。他们所在的地方非常寒冷,他们觉得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获得温暖。我也与他们交谈过,被恩准问他们是否愿意离开这个地方。他们回答说,他们工作还不够努力,不值得离开。但当这种状态结束时,他们就被释放。他们是属世人,因为想赚取救恩不是一个属灵的想法;事实上,它出自小我,而非主。此外,他们喜欢自己胜过别人,其中一些人还鄙视他人。
在来世,如果他们所得的喜乐不如其他人多,他们就会向主发怒;因此,当他们正在劈柴时,在他们看来,似乎有主的某种东西出现在木头下面。这是由于他们的愤慨。唯独主拥有功德和公义(AC 9715, 9975, 9979, 9981, 9982)。那些将功德置于行为,或想凭他们所做的好行为配得上天堂的人在来世都想被侍奉,从不知足(AC 6393)。他们藐视邻舍,若得不到奖赏,甚至向主发怒(AC 9976)。至于他们在来世命运的性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42, 1774, 1877, 2027)一书。那些似乎在低地劈柴的人就属这类(AC 1110, 4943)。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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