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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