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16.“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内层状态是这样。这从“时候”和“近”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候”,即时间,是指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近”是指内在,故在此因论及状态而表示一种内层状态,就是前面所描述的那种。状态是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状态。读到这句话,并且对内义一无所知的人以为“时候近了”表示当《启示录》所包含的事将要应验时的时间近了。但意思不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17个世纪都过去了,它们仍没有应验。不过,由于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里面是属灵的,所以经上说“时候近了”,是为了内层状态可以在天堂被理解;如果此处根据灵义说“内层状态”,那么它就不会被天使理解;因为天使照着对应来感知圣言的一切。
“近”之所以表示内层,是因为在天堂,距离完全取决于爱之良善的不同;因此,那些处于相似良善的人也彼此接近;正因如此,世上的亲属关系被称为近亲,因为它们与属灵的亲密关系有关,在天堂,这些关系的确是这样。在天堂,情况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爱之良善进行结合;良善越内层,结合越紧密。正因如此,一个人越从内层处于爱之良善,天堂就离他越近。这来源于以下事实:主离一位天使,一个灵人或一个世人越近,他们就越从内层爱祂。从内层爱祂就是从内层爱祂的律例;也就是说,出于爱之快乐去感知、意愿并遵行它们。因此,在圣言中,“近”表示同在和结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911, 9378, 9997, 10001节)。这“近”在约翰福音是这样来描述的:
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
同一福音书:
你们认识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因他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要在你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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