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08

108.然而,我没有

108.然而,我没有和对面那一侧的灵人,就是凶残,几乎如同野兽的灵人交谈过。不过,天使告诉了我他们的秉性,以及他们如此残忍的性质从何而来。原因乃是这样:他们非常喜欢偷窃,尤其喜欢吃自己偷来的东西。当他们思想吃自己偷来的东西时,由此产生的快感被传给我,我感觉它强烈得令人难以承受。我们地球上也曾有过具有类似凶残性质的人,这一点从各个民族的历史,以及迦南地的居民(撒母耳记上30:16)明显看出来,同样从大卫时代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看出来;那时,他们年年都突袭并掳掠外邦人,欢欢喜喜地享用掠夺物。我还被告知,这些居民大部分是巨人,我们地球人只及他们的肚脐。此外,他们很蠢笨,不问天堂或永生的事,只关心他们的土地和牲畜。

诠释启示录 #213

213.“知道我已经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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