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然而,我没有和对面那一侧的灵人,就是凶残,几乎如同野兽的灵人交谈过。不过,天使告诉了我他们的秉性,以及他们如此残忍的性质从何而来。原因乃是这样:他们非常喜欢偷窃,尤其喜欢吃自己偷来的东西。当他们思想吃自己偷来的东西时,由此产生的快感被传给我,我感觉它强烈得令人难以承受。我们地球上也曾有过具有类似凶残性质的人,这一点从各个民族的历史,以及迦南地的居民(撒母耳记上30:16)明显看出来,同样从大卫时代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看出来;那时,他们年年都突袭并掳掠外邦人,欢欢喜喜地享用掠夺物。我还被告知,这些居民大部分是巨人,我们地球人只及他们的肚脐。此外,他们很蠢笨,不问天堂或永生的事,只关心他们的土地和牲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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