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前 言
1.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内层向我打开,我由此蒙恩得以与灵人并天使交谈,不仅与我们地球附近的人,还与其它星球附近的人交谈;我很想知道究竟有没有其它人类居住的星球,它们及其居民是什么样子;于是蒙主允许,我得以与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并天使交谈、来往。有的持续一天,有的持续一周,有的持续数月。他们告诉我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和附近星球,以及其居民的生活、习俗、宗教、敬拜等情况,还有其它值得一提的事。我因蒙允许以这种方式了解这些事,故能凭我的所见所闻来描述它们。
必须知道的是: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来自人类;他们就在自己的星球附近;并知道那里发生的事;如果某人的内层被打开,足以能和他们交谈并来往,他们还能教导他;因为人本质上就是一个灵;就其内层而言,他与灵人在一起;因此,凡内层被主打开的人都能如世人与世人那样与他们交谈。我被允许日复一日地如此交谈,现已持续12年。没有哪个灵人或天使不是来自人类(AC 1880)。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自己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来自该星球的居民,具有相似的秉性;他们服务于这些居民(AC 9968)。死后继续活着的灵魂就是人的灵,这才是他里面那个真正的人;在来世,它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AC 322, 1880-1881, 3633, 4622, 4735, 6054, 6605, 6626, 7021, 10594)。就其内层,因而就其灵或灵魂而言,人尚在世上时就在和他自己性质相似的灵人和天使中间(AC 2379, 3645, 4067, 4073, 4077)。人能与灵人并天使交谈;古时候,我们世界的人就经常和他们说话(AC 67-69, 784, 1634, 1636, 7802)。但如今和他们交谈是很危险的,除非人有正确的信仰和主的引导(AC 784, 9438, 10751)。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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