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8

BE98.基督教陷入

BE98.基督教陷入如此信仰——这相当于放弃了天和教会的一切理与善,甚至与天和教会隔离——的唯一原因在于他们将上帝一分为三,且不相信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其实与父上帝是一体的,因而没有径直接近主。然而,唯独他——对于他的人而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他是“道”,“与上帝同在”并且“就是上帝”,是“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2,9,14)。在其他地方也证明了他是真理本身,因而是光本身;因为他说:我是世界的光(约翰福音8:22,9:5)。在另一处,他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6,46)。

在启示录中,他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3,16)。

在马太福音:(耶稣)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由此可看出那个虚构的信仰为何并从何处降临世间,也就是说,因为他们并没有接近主。根据我的所有经历,因而通过从天而来的见证,我可以肯定地声明:从任何其它源头、而非单单从主得出哪怕一条纯正的神学真理都是不可能的,从其它源头的不可能性,就像从英格兰或荷兰航行到太空中的昴宿星或从德国骑马到太空中猎户星那样不可能。

揭秘启示录 #414

414.“白昼的第三

414.“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他们里面不再有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任何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不发光”是指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是指没有来自月亮和星星的光。“光”一般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星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圣言的属灵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像白天的阳光;圣言的属世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则像夜间的月光和星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也流入它的属世意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甚至光照那些在阅读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时,对属灵意义一无所知的人;但它光照属灵人,就像阳光光照眼睛;而它光照属世人,就像月光和星光光照眼睛。每个人都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他用来打开其理性官能的真正真理而被光照。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就具有这种含义;创世记: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发光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诗篇:
耶和华造了大光,造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又: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又: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也必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 21, 25, 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们知道,所指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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