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8

BE98.基督教陷入

BE98.基督教陷入如此信仰——这相当于放弃了天和教会的一切理与善,甚至与天和教会隔离——的唯一原因在于他们将上帝一分为三,且不相信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其实与父上帝是一体的,因而没有径直接近主。然而,唯独他——对于他的人而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他是“道”,“与上帝同在”并且“就是上帝”,是“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2,9,14)。在其他地方也证明了他是真理本身,因而是光本身;因为他说:我是世界的光(约翰福音8:22,9:5)。在另一处,他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6,46)。

在启示录中,他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3,16)。

在马太福音:(耶稣)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由此可看出那个虚构的信仰为何并从何处降临世间,也就是说,因为他们并没有接近主。根据我的所有经历,因而通过从天而来的见证,我可以肯定地声明:从任何其它源头、而非单单从主得出哪怕一条纯正的神学真理都是不可能的,从其它源头的不可能性,就像从英格兰或荷兰航行到太空中的昴宿星或从德国骑马到太空中猎户星那样不可能。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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