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8

BE98.基督教陷入

BE98.基督教陷入如此信仰——这相当于放弃了天和教会的一切理与善,甚至与天和教会隔离——的唯一原因在于他们将上帝一分为三,且不相信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其实与父上帝是一体的,因而没有径直接近主。然而,唯独他——对于他的人而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他是“道”,“与上帝同在”并且“就是上帝”,是“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2,9,14)。在其他地方也证明了他是真理本身,因而是光本身;因为他说:我是世界的光(约翰福音8:22,9:5)。在另一处,他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6,46)。

在启示录中,他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3,16)。

在马太福音:(耶稣)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由此可看出那个虚构的信仰为何并从何处降临世间,也就是说,因为他们并没有接近主。根据我的所有经历,因而通过从天而来的见证,我可以肯定地声明:从任何其它源头、而非单单从主得出哪怕一条纯正的神学真理都是不可能的,从其它源头的不可能性,就像从英格兰或荷兰航行到太空中的昴宿星或从德国骑马到太空中猎户星那样不可能。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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