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7

BE97.新教会的教

BE97.新教会的教导或教义就截然不同了;这些都是(天与教会)必不可少的要素,在每一教导中都有天与教会的存在;它们皆朝向“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这一目的(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15:4-6中这么说)。除了(人与主、主与人)如此联合,没有其他什么可以构成基督徒教会。由上述简短的评论便可以清楚地看出主的以下话语表达什么意义: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他又说、你要写上、因这些话是可信的、是真实的(启示录21:5)。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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