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6

BE96.简要分析:

BE96.简要分析:当约翰看到“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时,“坐宝座的”(也就是主)向他说了这些话。(关于“新耶路撒冷”象征新教会,将在下一章解释。)至于为何在新教会信仰之教义的真理被揭示和接受之前,当今教会信仰之教义必须首先被揭露和拒绝,原因在于它们这是因为它们没有一点或在任何细节上是一致的,因为当今教会之教义建立在这样的信仰上:是否拥有教会的本质,在这样的信仰中是不可知的。教会的本质——将自身与一位上帝的信仰相结合的诸要素——是義、好行为、悔改、守神性之法的生活;由于这些与信仰一起影响并感动着人的意欲和思维,所以它们使人与主联合,主与人联合。因此,由于这些要素没有一个能迈入当今教会信仰的第一道门槛,也就是与称义的活动都无关,于是就不可能知道这种信到底在人的里面,抑或不在;因此,也就不可能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事物,或者仅仅是个概念。因为有人说,人在称义的活动中如同一根木桩或一块石头,就其接受而言,他既不能意欲,也不能思考,更不会合作;甚至不能在最小程度上使自己适合或适应(n.15c,d)。

因此,由于没有人能猜出,更不用说知道此信是否在他里面;因而它到底是绘画的一朵花,还是田野里的一朵花在他里面;或者是一只飞过他身边的鸟,还是在他里在已筑巢的鸟;人可以通过什么标志或迹象来知道呢?如果回答说,因着此信产生的義、好行为、悔改和守(神性之)法而知,当他们仍然坚持认为这些事与信仰没有任何关系时,那就留给明事理的人们来决定,看看那些与信仰无关之事是否可以作为证明信仰的标志。因为他们断言,他们的信仰既不需要上述事来被保守,也无需它们来保持(n.12m,n)。由上所述可得出以下结论:在当今教会信仰之中并没有任何属于教会的东西,因而它什么也不是,只是个概念而已。既然如此,那么这样的信仰理所当然被拒绝;诚然,是它拒绝自己,因为当中没有任何值得被教会认可的东西。

圣治 #167

167.由于现在论到

167.由于现在论到了天堂之光,所以也必须说一说地狱之光。地狱也有三个层级的光:在最低层地狱,光就像炭火之光;在中间地狱,光就像壁炉里的火光;在最上层地狱,光则像烛光,有点像月光。这些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因为所有属世之光都是死的,会扑灭理解力;地狱里的人具有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理性本身来自属灵之光,根本不来自属世之光。但赋予地狱里的人以理性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地狱之光,就像白日之光变成了夜间的黑暗一样。

尽管如此,灵界里的所有人,无论天堂里的人还是地狱里的人,都在自己的光中观看,和世人在自己的日光中看得一样清楚;这是因为每个人的视觉都是为了接受它所在的光而形成的。所以,天堂天使的视觉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地狱灵的视觉也是为了接受自己的光而形成的;这比较像猫头鹰和蝙蝠的视觉,它们在黑夜或傍晚看物体,就像其它鸟在白天看物体一样清楚;它们的眼睛是为接受这种光而形成的。

然而,这些光之间的区别对那些从一种光看向另一种光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当一位天堂天使看向地狱时,他在那里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纯粹的黑暗;而当地狱灵看向天堂时,他们在那里同样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黑暗。这是因为对地狱里的人来说,天堂的智慧就像黑暗;相反,对天堂里的人来说,地狱的疯狂也像黑暗。由此可见,一个人的理解力如何,他所拥有的光就如何,或说其理解力的性质决定了光的性质;死后,每个人都会进入自己的光中,而在其它任何光中都不能看见。在灵界,甚至就身体而言,那里的所有人也都是属灵的,各人的眼睛都适合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各人的生命之爱为自己造就一种理解力,因而也造就一种光;因为爱就像发出生命之光的生命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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