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4.为什么除非主建立一个新的教会,否则无人能得救?其中奥秘在于:只要从天被抛下的“龙”与他的跟随者仍留在中间灵界,那么与神性之善相联合的神性之理就无法在不被消灭或滥用的情形下从主那里传给地上的人;这使拯救成为不可能。这就是启示录中以下话语所表达的意义:大龙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地与海(的居民)有祸了、龙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妇人(启示录7:9,12,13)。不过,在龙被扔进地狱之后(启示录20:10),约翰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他还看见一个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降下(启示录21:1,2)。至于“龙”的象征意义,哪些人是“龙”,可参阅前文(n.87)。
193.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我已经说明生命之爱,情感及其思维的本质,还说明由这些所产生、存在于身体中的感觉和行为的本质。既然这些是原因的源头,而人类的谨慎作为结果从原因流出,那么有必要在此对它们陈述一二。因为前面所写的内容无法与后面所写的内容紧密连贯起来,除非回顾前面的内容,并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看。
在本书前面部分和刚才所提到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说明:主里面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生命本身;人从这两者中获得意愿和理解力,从神性之爱获得意愿,从神性智慧获得理解力;人体里面的心和肺对应于这两者。由此清楚可知,心跳和肺呼吸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身体,意愿和理解力就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心智。因此,如前所述,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原理,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生命的属世原理是心跳,生命的属灵原理是心智的意愿;它们各自都与自己的配偶结合,与它同居,并一起执行生命的功能;心与肺结合,意愿则与理解力结合。
既然意愿的灵魂是爱,理解力的灵魂是智慧,两者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爱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智慧结合的那种生命;或也可说,意愿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理解力结合的那种生命。关于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本书的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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