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3

BE93.我有时在灵

BE93.我有时在灵界与那些固执于唯信称义之人交谈,我跟他们说这种信仰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它会导致在属灵之事上带来麻木、盲目、休眠和黑夜,从而导致灵魂的死亡;因此,我劝他们放弃。不过得到的回复是:“我们为什么要放弃它?神职人员比平信徒在学识上的优越性不就是取决这样的信仰吗?”于是我回答说:“在那种情况下,他们关注的不是灵魂的救赎,而是他们自己的显赫;当他们将圣经的真理应用到自己的错误原则,因而玷污真理时,他们就是无底坑的使者,被称为亚巴顿和亚玻伦(启示录9:11);以此代表那些对圣经全然歪曲来毁灭教会的人们(请参阅《揭开启示》n.440,以及附录的见闻n.566)。但是他们回答:“你这是什么话?我们不是因为对该唯信称义之奥秘的了解而成为传达神谕者吗?我们不是如同从圣所那样从这个教义给出答案吗?因此,我们不是亚巴顿,而是亚波罗。”我对这些话感到愤慨,并说:“如果你们是亚波罗,那么也是利维坦。你们中间为首的是曲行的利维坦,稍次的是快行的利维坦,上帝必用他坚硬锐利的大刀施行刑罚(以赛亚书27:1)。”但他们对此大笑。在《揭开启示》中可以看到他们被刑罚和被刀剑灭亡的象征意义(AR52)。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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