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2.简要分析:“减少那日子”意味着结束当今教会并建立一个新的;因为,如上所述,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描述了基督徒教会的衰落和败坏、直至完成和终结以及主在那时降临的连续阶段。至于“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原因在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建立在三位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任何拥有这一观念的人都无法上天;结果,无人能持当今教会之信而上天,因为三位上帝的观念会渗入信仰的全部和每一部分;此外,在那样的信仰中,没有从義的行为带来的生活。当今教会信仰不能与義相联并结出果子或好行为(n.47-50)。在一个人里面形成天的要素有两样:信之理,義之善——信之理产生主同在的效果,指明通往天上的道路;而義之善产生与主联合的效果,并引人入天。每个人在那里照着他对真理的喜爱之情被引入相应的光明中,照着他对良善的喜爱之情被引入相应的温暖中。由前文(n.48)可知,对真理的喜爱之情是本质上的信,对良善的喜爱之情是本质上的義;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教会与天是一体的);此三者已不存在于当今教会之中,当今教会建立唯信之上(这个主题已在前文充分说明)。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