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0

BE90.为了让我可

BE90.为了让我可以确定并相信那些固执于当今唯信称义之信仰者也是“龙”的象征意义,我被允许看到成千上万这样的人聚集在一起,他们隔远看起来就像一条龙,尾巴很长,看起来满身像荆棘似的尖刺,这些象征诸谬。另一次还显现一条更大的龙,后身抬起,尾巴甚至向天举起,为要从天上拖下众星;众星象征诸理。

圣治 #223

223.我从灵界的大

223.我从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人拥有像天使本人那样理解智慧秘密的能力在自己里面。因为我曾看见如火般的魔鬼,他们听见智慧秘密时,不但理解它们,还能凭自己的理性谈论它们。可一回到自己恶魔般的爱,他们就不再理解它们,反而思想对立面,也就是疯狂,他们却称之为智慧。当他们处于一种智慧状态时,我甚至被允许听见他们嘲笑自己的疯狂;当他们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时,则听见他们嘲笑智慧。在世时就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当死后成为灵人时,通常会被引入智慧和疯狂的交替状态,好叫他能从前者看清后者。但尽管这种人从智慧看到他们是疯狂的,然而当选择权被赋予他们时(每个人都会被赋予选择权),他们仍允许自己进入疯狂状态并热爱它;然后,他们对智慧状态只有恨恶。这是因为,他们的内在已是魔鬼,而他们的外在却貌似神性。伪装成光明天使的魔鬼,以及没有穿婚礼的礼服就赴婚筵,并被丢在外面黑暗里的宾客就是指这种人(马太福音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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