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587.“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各方言、各民族”表从而统治教会的所有事物,无论是教会的教义,还是教会的生活。“权柄”表示统治,如前所述(575节);“支派”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虚假与邪恶(27,349节);“方言”(或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282,483节);“民族”表示遵行这教义的生活(4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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