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

BE9.《协和信条》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揭秘启示录 #404

404.“海的第三部

404.“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他们中间的一切总体真理都被歪曲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379节);“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AR 398, 402节)。这些人中间的总体真理被歪曲,是因为他们只处于总体真理,不像神职人员那样知道唯信的细节;在灵界,正是由于他们中间的总体真理,他们才看似在海中;原因在于,水表示真理(AR 50节),海是它们的总体容器(AR 2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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