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309.启6: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表示主对那些即将面临最后审判之人的检查,即检查他们的生命状态。这句话在此处和前面所表相同(AR 295节),下文会解释唯一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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