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125.“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的神之子说的”表示在其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方面的主。这就是含义,这一点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R 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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