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106.“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他们此后不会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第一次死是指肉体的死亡,第二次死是指灵魂的死亡,也就是诅咒(参看AR 853, 873节)。由于“你务要忠信至死”表示他们应当承认真理,直到通过这些真理,虚假被移走(AR 102节),所以可推知,“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他们此后不会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他们由此免于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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