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137.这一切清楚表明强制敬拜和非强制敬拜各是何性质。强制敬拜是属肉体的,毫无生气,是黑暗和悲伤的。它是属肉体的,因为它吸引身体,不吸引心灵;它毫无生气,因为它里面没有生命;它是黑暗的,因为它里面没有理解力;它是悲伤的,因为它里面没有天堂的快乐。而另一方面,当非强制敬拜是真诚的时,它是属灵的,有生气,是明亮而又快乐的。它是属灵的,因为它里面有来自主的灵;它有生气,因为它里面有来自主的生命;它是明亮的,因为它里面有来自主的智慧;它是快乐的,因为它里面有来自主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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