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89

BE89.我可以确定

BE89.我可以确定并完全相信:“无底坑”除了象征持“龙”之信仰者,别无他意;这信仰的孵出,来自三位上帝的观念,以及无视基督之人身的神性;该信仰被称为让人称义、更新、苏醒、成圣和得救的“唯信”;为此,我被允许考察那个无底坑,与其中的人交谈,还看到由此出来的蝗虫。我已在《揭开启示》中描述了那个大坑和深渊,是本人的亲身见证;由于亲身见证的描述可用来证明一些东西,因此从该书(AR421)中转述以下内容:那个坑,像一个炉窑口,看上去在南方,其下的洞穴向东延伸很远的距离。里面有光,但若从天上来的光被放进来,整个地狱变得黑暗,所以深坑的上方被关闭。其中有一些仿佛砖砌的拱形屋顶的房子,房子里面还分成若干小房间,每小间摆一张桌子,台上有书本纸张。每个人坐在各自的台前,这些人在世时捍卫唯信称义并得救,视義行不过是属世的道德举动,以为義的行为只不过是社会生活的行为,人们借此获得世上的回报。人若为了得救而去做这些行为,他们还诅咒这样的行为,其中有一些人极为严重,因为他们认定这些行为中包含人的动机与意愿。在这坑中的所有人在世都是博学多识者,其中还有一些形而上学者和经院派学者,比其余人更受推崇。当我被许可与其中一些人交谈时,认得其中一些人。然而,他们的命运却是如此:当他们最开始进来时,坐在最前面那一小间里。当他们通过摒弃義的行为来捍卫唯信这一信条时,就离开第一个居所,进入更靠东的小房间,就这样循环往复,直到尽头,那里的人利用圣经来捍卫这些信条。于是,他们禁不住歪曲圣经,他们的房子就消失了,见自己身处荒漠之中。在这个坑的下方还有一个深坑,那里的居民同样捍卫唯信称义并得救,不过在他们独处时,心灵深处却是否认上帝,并且内心嘲笑教会的神圣事物。在那里,除了争吵、撕裂自己的衣裳、爬上桌子、踢人、互相恶言谩骂,就不做别的。不过,不允许伤害其他人的身体,所以他们动嘴巴和挥拳头来彼此威胁。

圣治 #78

78.⑶凡一个人出于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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