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9.我可以确定并完全相信:“无底坑”除了象征持“龙”之信仰者,别无他意;这信仰的孵出,来自三位上帝的观念,以及无视基督之人身的神性;该信仰被称为让人称义、更新、苏醒、成圣和得救的“唯信”;为此,我被允许考察那个无底坑,与其中的人交谈,还看到由此出来的蝗虫。我已在《揭开启示》中描述了那个大坑和深渊,是本人的亲身见证;由于亲身见证的描述可用来证明一些东西,因此从该书(AR421)中转述以下内容:那个坑,像一个炉窑口,看上去在南方,其下的洞穴向东延伸很远的距离。里面有光,但若从天上来的光被放进来,整个地狱变得黑暗,所以深坑的上方被关闭。其中有一些仿佛砖砌的拱形屋顶的房子,房子里面还分成若干小房间,每小间摆一张桌子,台上有书本纸张。每个人坐在各自的台前,这些人在世时捍卫唯信称义并得救,视義行不过是属世的道德举动,以为義的行为只不过是社会生活的行为,人们借此获得世上的回报。人若为了得救而去做这些行为,他们还诅咒这样的行为,其中有一些人极为严重,因为他们认定这些行为中包含人的动机与意愿。在这坑中的所有人在世都是博学多识者,其中还有一些形而上学者和经院派学者,比其余人更受推崇。当我被许可与其中一些人交谈时,认得其中一些人。然而,他们的命运却是如此:当他们最开始进来时,坐在最前面那一小间里。当他们通过摒弃義的行为来捍卫唯信这一信条时,就离开第一个居所,进入更靠东的小房间,就这样循环往复,直到尽头,那里的人利用圣经来捍卫这些信条。于是,他们禁不住歪曲圣经,他们的房子就消失了,见自己身处荒漠之中。在这个坑的下方还有一个深坑,那里的居民同样捍卫唯信称义并得救,不过在他们独处时,心灵深处却是否认上帝,并且内心嘲笑教会的神圣事物。在那里,除了争吵、撕裂自己的衣裳、爬上桌子、踢人、互相恶言谩骂,就不做别的。不过,不允许伤害其他人的身体,所以他们动嘴巴和挥拳头来彼此威胁。
168.由于很少有人了解影响被主教导之人的理解力的光照,所以有必要说说它。来自主的光照有内在的和外在的;来自人的光照也有内在的和外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在于一个人一听见便发觉所说的话是否真实;外在光照则由此而出现在思维中。来自人的内在光照来自纯粹的确认,来自人的外在光照则来自纯粹的知识。有必要说一说它们各自的情况。
理性人凭来自主的内在光照,一听说许多事,就立刻发觉它们是否真实。例如,爱是信的生命,也就是说,信从爱获得其生命。凭内在光照,人们发觉,一个人会意愿他所爱的,行他所意愿的,这意味着爱就是行。他们还发觉,一个人也会意愿并行出他出于爱所信的,这意味着信也是行。他们又发觉,恶人不可能拥有对神的爱,或对神的信。凭内在光照,理性人一听说神为一;祂是全在;一切良善皆来自祂;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一切良善皆来自良善本身,一切真理皆来自真理本身,也会发觉一些事。当人听说这些事和其它类似的事时,就在内心深处发觉它们;他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他拥有理性,并且这理性就在光照它的天堂之光中。
外在光照是来自内在光照的思维的一种光照;思维处于这种光照,会到它保持它从内在光照中所获得的那种感觉,以及它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程度,因为它从这些东西中提取支持它的理性。来自这种外在光照的思维从两边看东西;它一边看支持它的理性,一边看驳倒它的表象或幻觉;它驱散后者,收集前者。
来自人的内在光照则完全不同。在这种光中,人从一边,而不从另一边看东西;一旦下定决心,他就在一种光中看东西,这光看似前面所说的光,但它是一种冬光。以由于贿赂和利益而判案不公的法官为例。一旦通过法律和论据将他们的判决合理化,他们在这判决中就只看见公义。事实上,他们可能看到某种不公,但他们不想看见它,所以就掩盖问题,使自己瞎眼,从而不再看见它。这同样适用于在判决中受友情,或得宠的渴望,或关系纽带影响的法官。
这种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从权威人士或名人嘴里所听来的一切,或他们从自己的聪明中所孵化出来的一切。他们是盲目的理性者,因为他们的视觉来自他们所确认的虚假;虚假关闭视觉,而真理却打开视觉。这些人从真理之光看不见任何真理,从对公义的爱看不见任何公义,只从确认之光,也就是一种幻光去看东西。在灵界,他们看上去就像没有头的脸,或脸类似后面是木头脑袋的人脸;他们被称为理性动物,因为他们的理性只是潜在的。那些出于刻在记忆上的纯知识思考和谈论的人,就具有来自人的外在光照;这些人几乎没有能力从自己确认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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