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8.简要分析:关于启示录中有七章论述了更正教之中的教会堕落状态,两章论述天主教中的教会堕落状态,以及二者的这些状态(正如当今存在的)如何遭受谴罚,已在《揭开启示》一书中详细解读,绝非凭空揣测,而是有充分的证据。在第十二章中提到的“龙”象征更正教使上帝为三,使主为二,使義信分离,视他们的信、而非義为属灵与拯救(AR532-565,以及附录见闻AC566)。如此信进一步在第十三章以“两个兽”来描述,其中一个从海里上来,另一个从地里上来(AR567-610,以及附录见闻AR611)。在第九章中提到的从无底坑上来的蝗虫也象征这样的信仰(AR419-442)。得到确认的如此信仰在第十一章中以“灵意上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大城”来象征性表示,两位忠诚的见证人在此被杀(AR485-530,尤其在AR500-503,以及附录见闻AR531)。它们还在第九章中被称为“无底坑”,有烟从无底坑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然后蝗虫从烟中出来(AR421-424)。
298.就属灵之义而言,神之名表示教会通过圣言所教导的一切,主借此被呼求和敬拜。所有这类事物综括起来就是神之名。因此,“妄称神之名”表示将这类事物引入无聊的闲谈、假话、谎言、诅咒、巫术或咒语中。这也是辱骂和亵渎神和祂的名。以下经文表明,圣言和教会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因而一切敬拜,都是神之名:
从日出之地,我名将被呼求。(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各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必向我名焚香。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然而,当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时,对我的名嗤之以鼻。(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自己神之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之名而行。(弥迦书4:5)
耶和华立祂名之处,他们当在那里敬拜祂。(申命记12:5,11,13,14,18;16:2,6,11,15,16)
祂的名表示祂的敬拜。
耶稣说:“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集,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马太福音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耶稣说:“我已将祢的名指示他们,还可指示他们”。(约翰福音17:26)主说:“我在撒狄有几个名”。(启示录3:4)
还有很多其它类似经文,其中神之名表示从神发出的神性,祂藉此被敬拜。而耶稣基督之名则表示整个救赎,祂的整个教导,因而整个救恩。“耶稣”表示藉着救赎的整个救恩;“基督”表示藉着其教导的整个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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