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8.简要分析:关于启示录中有七章论述了更正教之中的教会堕落状态,两章论述天主教中的教会堕落状态,以及二者的这些状态(正如当今存在的)如何遭受谴罚,已在《揭开启示》一书中详细解读,绝非凭空揣测,而是有充分的证据。在第十二章中提到的“龙”象征更正教使上帝为三,使主为二,使義信分离,视他们的信、而非義为属灵与拯救(AR532-565,以及附录见闻AC566)。如此信进一步在第十三章以“两个兽”来描述,其中一个从海里上来,另一个从地里上来(AR567-610,以及附录见闻AR611)。在第九章中提到的从无底坑上来的蝗虫也象征这样的信仰(AR419-442)。得到确认的如此信仰在第十一章中以“灵意上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大城”来象征性表示,两位忠诚的见证人在此被杀(AR485-530,尤其在AR500-503,以及附录见闻AR531)。它们还在第九章中被称为“无底坑”,有烟从无底坑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然后蝗虫从烟中出来(AR421-424)。
115.有些人接受与仁分离之信,并根据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将它合理化或确认它,即: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他们如同崇拜太阳的人那样崇拜这句话,并变得像那些经常盯着太阳看,由此导致视力如此模糊不清,以至于无法在正常光线下看东西的人。因为他们不明白此处“律法”不是指十诫,而是指摩西在他的书中所描述的宗教仪式,这些仪式处处被称为“律法”。为免得人们以为它是指十诫,保罗继续解释说: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仅仅因为这句话就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盯住这句经文就像盯住太阳,以至于无视保罗列举信的律法,声称它们实际上就是仁爱行为的经文。毕竟,信没有它的律法算什么呢?他们也无视保罗列举邪恶行为,并声称凡作这些恶的人不会进入天堂的经文。这一切清楚表明,对这一句经文的误解造成的盲目何等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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