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6.撒迦利亚书中的“公山羊”也用来象征这样的人: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惩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还有以西结书中这些话:(看哪、)我必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判断、你们在美好的草场上吃草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一切瘦弱的(绵羊)、你们用角抵触、以致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掠物(以西结书34:17,18,21,22),以及接下来的经文。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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