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86

BE86.撒迦利亚书

BE86.撒迦利亚书中的“公山羊”也用来象征这样的人: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惩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还有以西结书中这些话:(看哪、)我必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判断、你们在美好的草场上吃草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一切瘦弱的(绵羊)、你们用角抵触、以致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掠物(以西结书34:17,18,21,22),以及接下来的经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4

Life24.⑴如果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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