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3.简要分析:但以理书中如此说:我见了异象的时候、见有双角的公绵羊、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我见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自高自大、我正思想的时候、见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全地、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非常的角、它往公绵羊那里去、向它发烈怒、折断它的两角、将绵羊触倒在地、用脚践踏、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长出四个非常的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用脚践踏、并且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将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话、又有一位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他对我说、到二千三百日(原文是:晚上和早晨)、圣所就必洁净(但以理书8:2-14)。很明显,这是预言教会未来状态的异象,因为它说“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公羊将真理抛在地上”;此外还说“一位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并且“到晚上和早晨、圣所就必洁净”。“晚上和早晨”象征旧教会的结束,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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