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3.简要分析:但以理书中如此说:我见了异象的时候、见有双角的公绵羊、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我见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自高自大、我正思想的时候、见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全地、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非常的角、它往公绵羊那里去、向它发烈怒、折断它的两角、将绵羊触倒在地、用脚践踏、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长出四个非常的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用脚践踏、并且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将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话、又有一位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他对我说、到二千三百日(原文是:晚上和早晨)、圣所就必洁净(但以理书8:2-14)。很明显,这是预言教会未来状态的异象,因为它说“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公羊将真理抛在地上”;此外还说“一位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并且“到晚上和早晨、圣所就必洁净”。“晚上和早晨”象征旧教会的结束,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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