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1.令人惊讶的是,唯信称义这一教条在整个改教后的基督教中如此盛行,也就是说,它在那里一统天下,几乎是神圣规则所定,作为神学的一个且是唯一的要点。这是寻求牧职的所有学生在大学中渴望学习和吸收的东西,然后在众教会中如此教导,并印刷发表,宛如受到天上智慧的启发。他们通过如此行,寻求获得学问卓越的地位以及令人尊敬的名誉。他们由此获得了文凭,讲道的权柄,以及奖赏。这些事情就这么做成了,尽管如此,单单由于唯信称义之教条的缘故,日头如今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是就是消灭了)。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归算为义的信心之说已经蒙蔽使这个时代人们的心智,以至于他们不想,因而仿佛他们不能在阳光或月光下看到任何神性真理,只能在夜晚的火光中观看。因此,我可以预见,倘若关于義信相合、关于天、关于主和永生的神性之理从天降下来,即使用银字写成,那些高举唯信称义之说的人们都认为不值一读。但如果从地狱向他们传来关于唯信称义的一张纸,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据《协和信条》所说,关于唯信称义(或关于信仰的公义)的条款是全部基督徒教导的主要条款,律法的行为被完全排除在该条款之外(p.17,61,62,72,89,683,附录p.164)。
578.“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那时,这教义被欣然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死伤”被治愈的赞叹,和由此而来的欣然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示这信仰被欣然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之所以欣然接受它,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却完全相反,即:那些自以为在信仰之下,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的人却成为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是一样的;事实上,他们以为律法不会谴责他们,因而只要有信,犯罪却不受律法谴责就是自由;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不过,人在避开罪恶,也就是魔鬼时,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我在此补充这则记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对“律法行为”、以及他们声称自己不会受其辖制、奴役和咒诅的“律法”是怎么理解的。
他们说,他们指的是十诫的律法行为。于是,我说:“十诫颁布的内容是什么?不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通过声称‘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行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正是。”然后,只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博士们随即将脸转向一些恶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住自己不受世上法律的制裁,他们认可所有这些事;要不是有一个社群在中间把他们隔开,这些博士早就与他们同流合污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跟在那兽“后面”表示追随并顺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行在我后面。(列王纪上14:8)
耶西的儿子们跟在扫罗后面出征。(撒母耳记上17:13)
不可跟在众人后面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在众人后面偏行。(出埃及记23:2)不要跟在你们素不认识的别神后面。(耶利米书7:9)
他们跟在别神后面服事他们。(耶利米书11:10;申命记8:19)
凡跟在巴力·毗珥后面的人,耶和华都除灭了。(申命记4: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