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1.令人惊讶的是,唯信称义这一教条在整个改教后的基督教中如此盛行,也就是说,它在那里一统天下,几乎是神圣规则所定,作为神学的一个且是唯一的要点。这是寻求牧职的所有学生在大学中渴望学习和吸收的东西,然后在众教会中如此教导,并印刷发表,宛如受到天上智慧的启发。他们通过如此行,寻求获得学问卓越的地位以及令人尊敬的名誉。他们由此获得了文凭,讲道的权柄,以及奖赏。这些事情就这么做成了,尽管如此,单单由于唯信称义之教条的缘故,日头如今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是就是消灭了)。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归算为义的信心之说已经蒙蔽使这个时代人们的心智,以至于他们不想,因而仿佛他们不能在阳光或月光下看到任何神性真理,只能在夜晚的火光中观看。因此,我可以预见,倘若关于義信相合、关于天、关于主和永生的神性之理从天降下来,即使用银字写成,那些高举唯信称义之说的人们都认为不值一读。但如果从地狱向他们传来关于唯信称义的一张纸,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据《协和信条》所说,关于唯信称义(或关于信仰的公义)的条款是全部基督徒教导的主要条款,律法的行为被完全排除在该条款之外(p.17,61,62,72,89,683,附录p.164)。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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