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1.令人惊讶的是,唯信称义这一教条在整个改教后的基督教中如此盛行,也就是说,它在那里一统天下,几乎是神圣规则所定,作为神学的一个且是唯一的要点。这是寻求牧职的所有学生在大学中渴望学习和吸收的东西,然后在众教会中如此教导,并印刷发表,宛如受到天上智慧的启发。他们通过如此行,寻求获得学问卓越的地位以及令人尊敬的名誉。他们由此获得了文凭,讲道的权柄,以及奖赏。这些事情就这么做成了,尽管如此,单单由于唯信称义之教条的缘故,日头如今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是就是消灭了)。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归算为义的信心之说已经蒙蔽使这个时代人们的心智,以至于他们不想,因而仿佛他们不能在阳光或月光下看到任何神性真理,只能在夜晚的火光中观看。因此,我可以预见,倘若关于義信相合、关于天、关于主和永生的神性之理从天降下来,即使用银字写成,那些高举唯信称义之说的人们都认为不值一读。但如果从地狱向他们传来关于唯信称义的一张纸,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据《协和信条》所说,关于唯信称义(或关于信仰的公义)的条款是全部基督徒教导的主要条款,律法的行为被完全排除在该条款之外(p.17,61,62,72,89,683,附录p.164)。
Life27.⑶如果一个人拥有大量知识和大量智慧,却不避恶如罪,那么他仍没有智慧。这也是由于刚才所列举的原因(21, 24–25节),即:他的智慧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例如,他若清楚知道其教会的教义,以及涉及它的一切,直至最后细节,还知道如何通过圣言和推理证实它们,知道历代所有教会的教义和所有公会的法令,甚至知道真理,也看见并理解它们,因而知道何为信、仁、虔诚、悔改和赦罪、重生、洗礼、圣餐、主、救赎和得救,却没有避恶如罪,仍旧没有智慧,因为他的知识或认知没有生命,这些知识或认知仅属于他的理解力,没有同时属于他的意愿;这样的知识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其原因就是前面(15节)所提到的那些。此外,死后这个人自己就会扔掉它们,因为它们不符合他的意愿之爱。然而,知识或认知仍是最有必要的,因为它们教导一个人当如何行事;当他把这些知识付诸于行动时,它们就在他里面活过来,在此之前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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