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953.启22:16.“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表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如现在所披露的那些事一样,这是千真万确的。主在此之所以自称“耶稣”,是因为基督教界所有人都知道,曾在世间的主自己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如现在所披露的那些事一样。“差遣使者证明”表示从主那里证明这是千真万确的;诚然,是天使证明了这事,然而他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证明的,这从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证明这些事的说,是了,我必快来”(21:20);这句话之所以表示这是千真万确的,是因为“证明”论及真理,真理为自己作见证,主就是真理(6, 16, 490节)。“证明”不仅表示证明这是千真万确的,即主向约翰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还表示祂现在已经显明其中的每一个及一切事物表示什么;“证明”尤其表示这一点,因为经上说“祂在众教会将这些事证明”,也就是说,约翰所看到并描述的事所包含的内容都是真的,因为“证明”论及真理,如前所述。“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表示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因为此处所指的众教会在基督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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