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891.启21:8.“惟有胆怯的、不忠的、可憎的”表那些没有处于信,也没有处于仁,因而陷入各种邪恶的人。稍后会看到,“胆怯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的人;“不忠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因为他们不诚实,又欺诈,因而是不忠的;“可憎的”表示那些陷入各种邪恶的人,因为在圣言中,“可憎的”表示总体上十诫中后六诫所列举的邪恶,这一点可见于耶利米书:
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且来到这殿站在我面前,为了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耶利米书7:2-4, 9-11)
在其它所有地方也是如此。“胆怯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的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呢?(马太福音8:26 ; 马可福音4:39,40;路加福音8:25)
耶稣对管会堂的说,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儿就必得救。(路加福音 8:49, 50 ; 马可福音5:36)
你们这小群羊哪,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32)
“不要害怕”所表相同(马太福音17:6,7;28:3-5,10;路加福音1:12-13, 30; 2:9-10; 5:8-10等)。由此明显可知,“惟有胆怯的、不忠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也没有处于仁,因而陷入各种邪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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