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851.“这是头一次的复活”表得救和永生首先在于敬拜主,并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上天使的联系通过这些方法得以实现。“这是头一次的复活”之所以表示所有这些事,是因为这句话是之前那些事的一个总结,因而涉及它们。这些话所涉及之前的事就包含在第4节经文中,有一些也包含第5节经文中。在第4节中的有这些:
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的人,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作王一千年。(启示录20:4)
“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示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的人,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参看846,847节)。他们“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表示他们拒绝唯信的异端教义(848节);“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作王一千年”表早已与主结合并与天上的天使相联(849节)。因此,这些就是“这是头一次的复活”所涉及的事。“复活”表示得救和永生,“头一次的复活”不是指第一次的复活,而是指复活的根本,因而是指得救和永生;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复活,没有第二次;因此,没有一处提到第二次复活;事实上,一旦与主结合,就会与祂永远结合,并在天堂,因为主说:
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这就是“头一次的复活”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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