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85.“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否则,看见真理的光照肯定不再赐予他们。“很快”表示肯定(AR 4, 947节);“灯台”表示光照方面的教会(AR 43, 66节)。因此,“把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移除光照,叫他们看不见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最终再也看不见它们。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AR 82节)可推知,即:如果主要或首先关注的是教义的真理,那么这些真理的确能被知道,但却不能出于属灵情感从内层被看到和热爱,因此它们会逐渐消失;因为出于真理自己的光看真理就是出于人的内在心智看它们,这内在心智被称为属灵心智,通过仁爱被打开;当它被打开时,光和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就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这会产生光照。一个处于这种光照的人一读到或听到真理就承认它们;而一个属灵心智没有打开的人,也就是一个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则不然,无论他如何处于教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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