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841.启20:2.“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就是魔鬼、撒但”表“龙”所指的那些人被扣留,他们因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信的事,故被称为“古蛇”,因在生活上陷入邪恶,故被称为“魔鬼”,又因在教义上陷入虚假,故被称为“撒但”。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可参前文(537节)。他之所以在各处都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但”,是因为“蛇”表示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信的事之人(455, 550节)。“魔鬼”表示那些在生活上陷入邪恶的人,“撒但”表示那些在教义上陷入虚假的人(97, 550节)。事实上,所有那些不直接靠近主的人都会对教会的事作感官地思考,无法作属灵地思考,因为主是光本身(796,797节)。因此,那些不直接靠近主的人无法出于属灵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思考,只能出于脱离属灵之光的属世之光思考,也就是感官地思考。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称为“古蛇”。那些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会继续留在罪中,因此那“龙”被称为“魔鬼”;由于这些人在教义上陷入虚假,所以那“龙”被称为“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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