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277.“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对主的神性人身的称谢或宣认。“香”之所以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但在此表示出于这些良善的称谢,是因为犹太和以色列教会的主要敬拜在于献祭和焚香。因此,祭坛有两种,一种用来献祭,一种用来焚香;香坛在帐幕里面,被称为金坛;而前者,即祭坛在帐幕外面,被称为燔祭坛。原因在于,一切敬拜都源于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以献祭来敬拜是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以焚香来敬拜是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无论你称它为敬拜,还是称它为称谢,都是一回事,因为一切敬拜都是称谢。“香”所表示的东西也由盛香的“小瓶”来表示,因为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就像工具因和主因一样作为一个原因起作用,或形成一体。
在以下经文中,“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玛拉基书:
因为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人或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玛拉基书1:11)
申命记:
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导雅各,他们要将香摆到你的鼻孔,把燔祭献在你坛上。(申命记33:10)
诗篇:
我要把肥畜作燔祭,将香祭献给你。(诗篇66:13, 15)
耶利米书:
他们必来自犹大的四围,献上燔祭、祭物、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以赛亚书:
他们要从示巴而来,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乳香”和“香”所表相同,因为乳香是制香的主要原料。在马太福音也一样:
从东方来的智慧人打开宝盒,向刚出生的主献上黄金、乳香、没药。(马太福音2:11)
他们之所以献上这三样礼物,是因为“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一切敬拜都源于这三种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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