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2.启1:1.“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对祂自己及其教会的预言,即这教会在末了时是什么样,以后又会是什么样,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上。“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一切预言,这些预言因来自主,故被称为“耶稣基督的启示”。它们是关于主及其教会的,这一点从下面的解释清楚看出来。在启示录中,经上没有论述教会的连续状态,更没有论述王国的连续状态,如一些人至今所认为的那样;在那里,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堂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述最后的审判,之后论述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此之前的那些事物论述了就在该新教会之前的那个教会的状态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至于它按哪个系列或顺序论述这些问题,这可从各章的内容看出来,从各节经文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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