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37.在当今教会,信如此罕见,以至于可以说它几乎不存在。这一点从对许多人,无论有学问的还是简单人的检查明显看出来,死后,他们作为灵人受到检查,以查看他们在世时持有什么样的信。结果发现,他们每个人都以为信仅仅是相信,并说服自己相信事实的确如此。比较有学问的人则认为信就是对他们因主的受难和代求而得救的完全相信、信靠和信心。他们当中几乎没有一人知道,没有仁或爱,就没有信。事实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也不知道思考和意愿之间有什么不同。他们大多数人都背对仁,声称仁没有用,唯独信成就一切。当被告知,仁与信为一,如同意愿与理解力为一,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将仁与信分离,如同将意愿与理解力分离时,他们听不懂。我由此清楚看出,如今信几乎荡然无存。
这一点也活生生地被证明给他们。那些被错误地说服相信自己有信的人被带入一个拥有真正信仰的天使社群;当他们与它交流时,清楚发觉他们没有信,后来他们也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了这一事实。这一点也以其它方式被证明给那些标榜信仰,以为他们已经信了,却没有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承认他们没有信,因为当他们活在自然界时,其灵的生命就没有信;相反,信还在他们的生命之外,仅在某种外在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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