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L44.人若知道大卫表示主,就能知道为何大卫在他的诗篇中写到他自己时,如此频繁地描写主;如这些话: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诸天要称赞你的奇事,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信实。当时,你在异象中晓谕你的圣民说,我已把救助加在那有能的一位身上,我高举那从民中所拣选的。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膏膏祂。我的手必使祂坚立,我的膀臂也必使祂强壮。只是我的信实和我的怜悯要与祂同在,因我的名,祂的角必被高举。我要使祂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祂必向我呼叫,你是我的父,我的神,是拯救我的磐石。我也要立祂为我的长子,高过世上的列王。我与他立的约必要坚定。我也要使祂的种存到永远,使祂的宝座如天之日子。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向大卫说谎。祂的种要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太阳。又如月亮永远坚立,如云中信实的见证。(诗篇89:3-5, 19-21, 24-29, 35-37; 45:1-17; 122:4, 5; 13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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