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348.从刚才所说的清楚看出,有三件事形成人里面的信仰,即:首先靠近主;其次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照这些真理生活。由于它们是彼此不同的三件事,所以可推知,它们是可以分离的。因为一个人可以靠近主,却只知道关于神和主的历史真理;一个人也可以从圣言中知道大量真理,却不照之生活。但在这三件事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件事而没有那件事的人里面,没有得救的信仰。当这三件事结合在一起时,得救的信仰才会产生,其品质取决于这种结合的性质。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育的种子,当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会化为尘土。但这三件事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在地里长成一棵树的种子,并且这树照着种子和土地的结合而结出果实。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生育的蛋;但它们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对那些将这三件事分离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煮熟的鱼或螃蟹的眼睛;但对那些将它们结合在一起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从晶状体直到瞳孔的葡萄膜,甚至通过它透明的眼睛。处于这种分离状态的信仰就像画在黑石上的一幅深色的图画;但当三者结合在一起时,信仰就像画在透明水晶上的一幅色彩艳丽的图画。当这三者分离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夜里旅行者手中的火把之光;而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明亮火把的光,当这火把移动时,它照亮每一步道路。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充满珍贵葡萄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没有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推移,它会逐渐变得黯淡并消失;而伴随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仰的本质;因此,真理怎样,信仰就怎样,或说真理的品质决定了信仰的品质;没有真理的信仰是不稳定的,或说是游荡的信仰;而拥有真理的信仰是固定的。此外,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在天堂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