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345.由于已概述了构成属灵之信的事物,我现在也概述一下纯属世之信的事物。纯属世之信本质上是一种假充信的坚定信念,也是一种被称为异端信仰的虚假信念。它的各种类型包括:
(1)不正当的信,其中虚假与真理混杂。
(2)徒有其表之信,出于歪曲的真理;不贞的信,出于各种被玷污的良善。
(3)封闭或盲目的信,就是被视为神秘的信,尽管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越理性还是违背理性。
(4)不确定的信,就是信多神。
(5)独眼的信,就是信他神胜过真神,或对基督徒而言,信其他神胜过信主神,救主。
(6)伪信或法利赛人的信,就是嘴上信,心里不信。
(7)幻想或颠倒的信,就是通过巧妙的论证看似真理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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