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216.由于圣言在其至内在的深处,或其核心的至内在部分,因其属天意义而像燃烧的柔和火焰,在其中间的深处,或其核心的中间部分,因其属灵意义而像光照的光,所以圣言在其最外层,或其核心的最外层,因其属世意义而像接受火焰和光的透明物体;这火焰使它像紫色一样火红,这光使它像雪一样白。因此,它比较像红宝石和钻石,因属天火焰而像红宝石,因属灵之光而像钻石。由于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所以下面这些事物就是指字义上的圣言:
(1)构成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宝石。
(2)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
(3)经上所说推罗王佩戴的伊甸园里的宝石。
(4)会幕的帷幔、幔子和柱子。
(5)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
(6)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在其荣耀中的圣言。
(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
(8)圣言拥有无法形容的能力。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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