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153.我常常在想,尽管整个基督教界都承认必须避恶如罪,否则他们不得赦免,他们若不得赦免,就没有救恩;然而,明白这一点的人,却不及千分之一。对此,在灵界曾作过调查,结果发现的确如此。在基督教界,每个人都从读给领受圣餐者的训词中知道这一点,因为这在训词中已经公开声明了;然而,当被问及是否知道这一点时,他们却回答说不知道,并且一直不知道。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思想过它,其中大多数人只想到信和唯信得救。我也在想,唯信如此关闭眼目,以至于当那些确认唯信的人阅读圣言时,他们看不见圣言论到爱、仁和行为的任何话。仿佛他们用信涂抹了圣言的一切,如同一个人把红颜料抹在一部手稿上,以致它下面的东西无法显现;或即便有东西显现,它也被信吸收了,并被宣称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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